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肇庆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6月1日起,在端州区实施限制黄标车通行措施。
据悉,限行将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今天至2015年12月31日),限行面积占端州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范围是主城区。黄标车及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持有端州区准行标志的摩托车除外)不得通行;对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暂不实施限行管理。2016年1月1日以后,限行区面积扩大到占端州区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不低于30%。
今天零时至2013年11月30日24时为宣传劝导期。宣传劝导期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及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以宣传、劝导、督促为主,提醒驾驶员申领环保标志,按照相关规定行驶。
今年12月1日零时起,对黄标车及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进入限行路段的机动车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处以200元罚款,扣2分,对发现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对限行区域内的单位及居民个人名下的黄标车以及行驶线路经过限行区域的黄标公共汽车,将可以有到2015年12月31日为止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车辆所有人可申领“临时通行标识”。车辆领取“临时通行标识”后,在有效期内允许在限行区域通行。 (记者于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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