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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社会资本、向单位和普通人放开停车场建设,已成为一些城市在停车场管理条例中的常见鼓励条款。
个人申办临时停车场有成功的吗?具体需哪些程序?如何管理?记者在杭州采访了参与制定规定的市法制办、法律专家、交警部门,以及正在申办临时停车场的个人。
随着轿车进入家庭步伐加快,“停车难”问题随之而生。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杭州市4月1日出台新规: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开放式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
申请备案需“四步”,建临时停车场有“门槛”
杭州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徐彪是临时停车场的申办人之一,他申请的是西湖区古墩路的一块建筑空地,车位达300多个。在西湖区交警大队的受理窗口,徐先生拿着一摞材料感慨地告诉记者:建临时停车场是大好事,但“门槛”不低。
记者了解到,已实施的《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设立临时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属于经营行为,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在停车场启用前15天,申办人或申办单位还要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停车场交通组织图、相应管理制度等备案。
杭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徐海介绍,交警大队受理后,首先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图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然后到现场勘验。要是临时停车场设置地点合规但进出得经过人行道的,交警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的时候,还要征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相关单位也要按标准对人行道实施硬化。对交管部门踏勘后提出的改进意见,申请者需及时改进,最后再经过市公安交警局复核、审批。也就是说,徐先生要建临时停车场,仅交警部门的备案手续就要“四步”。
“建临时停车场是个非常专业的事,因为涉及停车场停车秩序、行车安全、停车舒适度等。”徐海进一步介绍,临时停车场要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中有多个产权单位的,应由所有产权单位盖章确认;租赁场地的,须提供6个月以上租赁合同;交通组织图要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总平蓝图,能正确反映地块基地出入口位置、宽度、通道流向等技术参数。
经营权向个人放开,已投入使用的不得擅自停用
未经行政审批、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是临时停车场的几大“顽疾”,临时停车场经营权向个人放开后,这些问题会不会更突出呢?
杭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金志华介绍,临时停车场也要遵守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承担监管责任。
金志华介绍,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场擅自提价、改变收费方式或使用非正规收费票据,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不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由税务或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挪作他用,如有违反,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如确实需要停用或改变用途的,不光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还得提前15天向交警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另外,临时停车场同样实行24小时服务。要是发现没有提供24小时服务的,相关部门可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相应罚款。
存多头管理局面,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单靠政府投资显然不够,有停车潜力开发的单位或个人能够积极参与,支持缓解城市交通,理应支持鼓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骏业认为,出台实施的《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建设和管理办法》,其实是对近年来个人和单位经营临时停车场这一行为的肯定和“固化”。
近年来,杭州大力挖掘停车潜能。在去年的交通违法停车整治中,杭州利用待开发土地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4700多个,共收到30多家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临时停车场。目前,杭州已经有不少利用待建工地建了临时停车场,虽然条件比较差,但确实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
不过,对这项新规的“前景”,参与了这项新规制定的陈骏业也表示担忧。他认为,停车场的监管牵涉了许多职能部门,多头管理的情况下,各个职能部门能否合理划分职能、相互配合以防止监管空白、实现有效监管,这将是未来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临时停车场能否长久运行的重要因素。
对此,金志华表示,新规实施后,市建设、规划、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临时停车场,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规范备案、审批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韩都衣舍 http://www.xqdb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