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近期,质检总局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冰点、沸点、玻璃器皿腐蚀/腐蚀试验、泡沫倾向项目。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2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NB/SH/T0521-2010《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JT225-1996《汽车发动机冷却液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腐蚀试验、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冰点、沸点、玻璃器皿腐蚀/腐蚀试验、泡沫倾向项目。抽查结果显示,天马长效防冻液、车迪防冻液(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斯瑞得长效防冻液(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融通长效防冻液、大众工贸新一代高科技环保冷却液、SGL新一代高科技环保防冻液、雪融长效防冻液、顺福顺福防冻液相关型号产品不合格。(中新网汽车频道)